商标改动后需再次提交材料审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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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改动后需再次提交材料审批吗?

作者: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14 08:34:55

今天许昌商标注册带大家了解一下,当商标改动后需要从头提交一次材料审批吗?接下来看看详细介绍。

一、关于“改动其象征” 

注册商标的改动是正常状况,一是商标常常跟着产品市场的改动而改动,即使是比较好的商标也常常改善;二是有的公司在商标注册请求时,急于注册,未能在商标设计上反复推敲,在运用时需求进行改善;三是注册商标在制时发现模具的制作受到工艺技术的约束,需求改善。种种原因变成注册商标需求改动的必定。 

所谓“改动其象征”是指改动的构成要素或许其排列组合。依据本法规则,任何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产品与别人的产品区别开的可视性象征,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象征和色彩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请求注册。所以注册商标作任何方式的改动,比方改动字母或图形、色彩组合等,都需求从头提出注册请求。“改动其象征”的意义还有一层意思是改动后的商标与改动前的商标有必定的联络,或许是近似的商标。假如底子没有联络或许底子不近似,就完全是另一个商标,是一个新的商标。 

二、改动其象征应当从头提出注册请求 

注册商标的修正是答应的,可是有必要依法进行。自行改动之后的商标不再是注册商标,自行改动不能作为注册商标运用。依照本条的规则,请求注册的商标变成注册商标后,就应当严厉依照商标局的核准商标图样运用,不得随意改动。因为商标局在核准请求人的商标请求时,是依照商标图样中的商标要素进行检查的,对契合商标法有关规则的商标才准予注册。假如注册人改动了注册商标的任何要素,有能够使该商标不契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则或许别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一样或许近似等。 

三、不从头提出注册商标能够导致的结果 

假如将改动了的商标仍标上注册符号作为注册商标运用,则归于本法规则的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由商标局责令期限改正或许吊销其注册商标。假如将这个改动的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运用,有能够与别人的注册商标的权力发生冲突,则构成商标侵权。

每一个商标申请人的最终目标都是顺利取得商标注册证。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小贴士!同一商标(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相似性(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太相似)反对(有人反对商标局成功注册)根据《商标法》,在商标注册申请初审公告后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商标局找不到相似点,除商标局外的其他人找到相似点,可以提出异议,因为如果注册成功,就不会好看。在导致上述商标注册失败的三个主要因素中,我们似乎有点被动,无法控制第三个异议。

但前两项可以通过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来减少。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单一类别查询。例如,如果你想拥有一个茶或饮料行业的商标,你需要在啤酒饮料的第三十二类近似查询,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你可能不知道有一个“严重”的交叉类别近似的问题。要知道,仅仅注册饮料行业第32类啤酒饮料的品牌是不够的,比如第30类的3002“茶饮料”在功能和使用方法上与第32类啤酒饮料相似,所以这两个不同类别的产品是相似的。

因此,在进行商标查询时,我们不仅要考虑32类啤酒饮料的商标是否相似,还要考虑30类3002种“茶饮料”在不同类别之间是否相似;出现这种情况时,申请人有必要分别进行两类商标查询。然而,由于这种跨范畴近似的特殊性,看似无关的两类很可能导致相似性。尚标仍建议申请人参考商品分类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避免商标分类失败。很多时候,你可以看到你的商标是否可以在专业人士的眼中注册。

例如,您想将“中国”注册为商标。其实,有人做过,但结果可想而知!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风险除了与原商标相似外,还有商标本身的重要性,是否违反了《商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据此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第十条国家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民族歧视性欺骗、不良道德行为及其影响、有关县级师的地名等。第十一条描述商品或者服务特性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标志以及不具有显著意义的标志。

第十二条关于立体标志登记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违反上述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回家关个小黑屋,对于那些没有经验、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时间的人来说,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前期检索和后期跟踪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率,在这个品牌竞争的时代,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商业机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多申请注册几个商标以备不时之需。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中国企业可以根据《商标国际注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议定书》)的有关议定书,通过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需要向一个、多个或所有会员国申请保护。国际注册申请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也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代理。但是,以后在《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指定、转让、删除、放弃或取消商标国际注册的任何申请都必须通过商标局处理。律师提醒:申请国际商标注册,首先要取得中国商标注册的初步审批或者申请被受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注册过程:

(1) 登记方法受委托的,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栏中公布。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准备申请表→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表→按照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

(2) 申请准备。

(3) 填写加盖公章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表》。

(4) 填写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国语国际注册申请表》。

(5) 国内商标注册证或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 基本注册商标或者申请商标在中国境内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更新的,应当提交批准证书副本。

(7) 两幅商标图。有彩色商标的,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8)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9) 填写申请表及注意事项: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和姓氏;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中文全名和拼音(拼音换成外文译文的,直接登记译文)。商标申请日、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注册号。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明英国的,视为声明在英国使用该商标。

2、 注意事项: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议或者议定书向国际局提出的至少应当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的申请。以商标注册或者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协议或者议定书的任何一方。以国内接受的商标申请为基础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只能指定纯协议缔约方。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同名。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案必须与申请国内注册的商标图案完全相同,规格在2×2cm至8×8cm之间。

商标为彩色的,应当用文字标明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申请中申报的货物或者服务,不得超出在中国申请注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范围,并按照《商标注册货物和服务国际分类》的顺序排列。国际注册申请可以包括一类以上,但有三类以上的,应当补交注册费。商标或者部分商标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者非罗马数字组成的,应当标明音译。音译应符合本申请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当指定至少一个纯协议方时,申请人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未来通信的语言,否则只能使用法语。

3、 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初步审批公告复印件1份、商标局颁发的商标申请受理证书复印件1份。商标图样2份,不大于8×8cm,不小于2×2cm。在中国没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或者住所的华侨,应当附具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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