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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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

作者: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27 08:34:55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呢?下面跟随许昌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合法来源抗辩的构成条件:(1)认定是否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商的经营规模、销售商品的进货和销售价格。(2)认定是否合法取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以合理的对价取得商品。(3)说明提供者销售商应当说明提供者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能够查实的信息。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进行相关创业的过程当中,基本上也都希望进行工商注册,但是你会发现这些工商注册的案例当中,有的是公司注册,有的是个体户注册,那么这两者之间注册究竟都有什么区别,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一件事情,我们不妨一起来看一下。

区别一:法人资格在进行工商注册的过程当中,所有的个体户本身也都不具备着一定的法人资格,而只有公司才具备着法人资格。

区别二:连带责任工商注册的时候,如果是个体户的话,那么基本上这些个体户本身也都是无限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话,这些公司基本上也都是有限的连带法律责任。

区别三:税收优惠如果是个体户的话,基本上都是一些税务机关根

据相关的位置或者是规模以及员工的人数和销售产品的多少,按照最终的估算的销售额来进行相关的税务定论的,不管是当月的收入有多少,不管他们有没有收入,基本上也都是按照相关的金额来交税的,而且在工商注册的过程当中,这种个体户的税收优惠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但如果是公司的话,他们就要要求其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进行申报,这里面还有着更多的收入交税的模式,而且小规模的纳税基本上也都是收入不超过9万元,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相对来讲这些税收优惠是不一样的。

区别四:征收税种在工商注册的过程当中,如果是个体户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定额的征收增值税,而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是公司的话,所有的征税全部都是按照实际收入来。

商标注册遇到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可以说是一种简单、经济的名称修改和重新注册方法。例如,在名字前加一个词就产生了一个新词,这就增加了它的显著性,如东方雪对东方雪狼,白对白云山,王忠对国王,儿童对儿童宝藏等,当然,名字的修改不是一个词的随机添加,如在名字前加一个新词,大词,小词不是。

事实上,如果你想注册一个商标,有人已经申请了同一个商标,再注册就不可能成功了。如果超级喜欢这个商标,但没有被使用,通过商标的转让获得商标所有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商标转让的价格会更贵,但是商标转让比商标注册节省的时间要多,因为企业急于推销自己的产品。双方协商价格,整个过程大约是几个月,可以使用,基本上100%的成功率。

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建立商标不撤销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商标资源,鼓励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义务。        

需要注册的商标为他人注册的,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企业可以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其原注册商标,以给予自己的商标注册机会。商标注册是有风险的,但也有消除风险的方法。如果你也遇到商标注册的问题,你不确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则、商标注册的近似判断,或者找一个正式的、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一、商标代理组织的义务

(一)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承办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及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并应在相关文件上盖章。商标代理组织知道委托人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仍进行代理的,负连带责任。

(二)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代委托人缴纳各项业务规费。未按时向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缴纳规费的,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该申请业务不予受理。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承办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商标代理组织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不得经营商标代理业务。

二、其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商标代理组织的住所视为委托人的联系地址。

(二)在申请商标注册程序中,委托人更换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组织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申请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

(三)经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获得注册后,代理组织应作为该注册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委托人不再委托原代理组织办理有关业务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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