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集体商标转让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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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集体商标转让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4 08:13:11

一、奇葩的商标名称说到商标,虽然许昌商标注册的流程复杂,但是很多突发奇想的人总想着创新,最终也有成功注册的商标。“叫了个鸡”商标够特别吧?据网了解,“叫了个鸡”是梅生2014年创立的一家专营炸鸡的餐饮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叫了个鸡”逐步成为一家以店铺加盟体系为主、专业从事鸡肉产品生产销售的餐饮品牌。由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位于上海市闸北区。旗下“叫了个”系列炸鸡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直至2017年3月,“叫了个鸡”因为宣传用语违背广告法,被罚款50万元。商标因为违规被罚,试问还有谁?竟然还有人申请注册“老娘很芒”“奥巴驴”。

二、山寨商标盘点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打造企业品牌,企业加强对商标的重视程度,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商家处心积虑地傍名牌、“搭便车”以便非法牟利,山寨商标的泛滥,消费者鉴别能力差,企业维权意识差让这些假品牌肆虐生长。

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这些山寨商标:Adidas翻版:Abibas,Adibas,Abidas,估计Adidas也分不清自己该怎么写了吧!奥利奥翻版:奥利粤,奥利弗,不仔细看看你还真分不清楚奥利奥怎么写。哇哈哈翻版:娃娃哈,这个山寨商标真是富有想象力,山寨哪家强,还属娃娃哈。伊利翻版:伊犁,伊俐,尹利,这谐音不知道把多少人骗了。

健力宝翻版:建力宝,连读音都一样,健力宝是不是得气晕?农夫山泉翻版:农民山泉,农夫和农民都是卖山泉的。麦当劳翻版:麦劳当,这个山寨货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倒过来注册。脉动翻版:脉劫,脉劫不知道骗了多少人喝了“脉动”。康师傅翻版:康帅傅,看来康师傅老了,新一代康帅傅成为焦点。

公司搬了新的地址一定要做好商标变更。商标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那么商标变更有哪些办理途径呢?商标变更的手续如何办理,费用是多少呢?下面我司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商标变更有哪些办理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许昌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文件?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变更的费用是多少?商标要做变更的话,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我司小编提醒:1、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2、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更多商标变更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我们。

商标的基本属性是判断商品或服务来源,一件商标能否获准注册与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后是否能将其与其他商标标识明确区分,存在紧密联系。因此相关公众的明确认知对商标能否获准注册至关重要。例如,消费者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误将白事可乐当作百事可乐、将粤利粤饼干当作奥利奥饼干、将康帅傅牛肉面当作康师傅牛肉面,那么白事等3件商标就极有可能不会被核准注册在上述相关商品上,因为它们已经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而非明确认知。

那么,谁是相关公众?有读者可能会认为,相关公众就是普通公众,因为对于市场上林林总总的商品或服务来说,不论其知名度、工艺、质量如何,依附其存在的商标是否会与其他商标构成混淆或误认,最终还是需要由普通公众来判断。

其实,上述观点是对相关公众的广义理解。诚然,相关公众是商标是否造成混淆的判断主体,但在法律意义上,相关公众应该是一个整体,而且这个整体不是特定的,也不是固定存在的组织。换而言之,相关公众并不等同于普通公众,而是一个较抽象的概念,在个案中,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种类等多方面因素划定相关公众的范围。

例如,对于类似牛奶、牙膏等大众消费品而言,普通公众均为最终消费者,均享有对商标认知和判断的话语权。但相较非大众消费品的其他商品,如橡胶跑道,在该商品上注册一件商标,该商标的相关公众就应该是具有一定体育设施专业知识或对跑道设计建设较为了解的从业人员,包括体育场馆的设计者、各项赛事的主办者、专业的运动员、新闻媒体等。

因此,相关公众应该是对所处领域以及该领域内已有的商标、品牌有一定了解的群体,可以是商标所标识商品的生产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也可以是经销渠道中的经营者,抑或是最终购买该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此外,相关公众不能是具有专业商标知识或从事商标研究的从业人员,因为该类群体对于商标的认知度要比普通公众更为敏感,其对商标进行判断时往往会秉持更为审慎的态度和注意力,如依据他们的视角去判断商标的混淆或近似,未免过于严苛,也不够客观。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许昌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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