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企业专利注册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联系我们

  • 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许昌企业专利注册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许昌企业专利注册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9 08:01:42

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一般发下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就要打TM来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TM不代表商标一定能够申请成功,只说明商标正在申请中。

由于许昌商标注册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所以企业在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对商标注册流程不了解、材料准备不齐全等问题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因此,很多企业都会交由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但是由于新注册商标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且商标注册成功率较低,所以一些企业会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现在注册商标越来越难,所以很多选择直接购买商标。购买商标,即是转让商标。持有人通过从商标局,申请转让到给到受让人。购买商标有哪些好处呢?

(1)购买商标节省时间虽然买商标比注册商标要贵一些,但是购买商标能能快速地获取商标,节省大部分时间。一般情况下,购买商标需要6-10个月的周期,而注册商标需要1-2年的时间。且购买的商标,一般办完转让手续就可以将商标投入使用(受让人拿到商标注册证、商标公证书、商标转让协议)。

(2)购买商标成功率较高在小编看来,之所以有“商标交易”,是因为很多人任何注册商标需要长时间的等待,而购买商标就不会存在这些问题,商标都是现成的R商标,只需要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就行了,不需要面临商标盲查期等风险。商标的资源是有限的,我国采取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只要别人注册了,你就不能注册,所以更多的商标存在近似情况,因此商标注册成功率较低。购买商标则不同,因为商标已经是R商标,只要商标持有人愿意,基本上商标提出转让申请,那么商标就是你的。

(3)可以挑选好的商标由于商标资源有限,因此现在要注册2个字的商标很难,但是购买2个字的商标很容易。的商标交易区拥有很多1-3个字的商标资源,欢迎来选。

(4)交易商标具有品牌影响力一般情况下,商标的经营年限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购买别人的商标时,其商标已经哟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不用多做宣传,这是商标本身就具备的价值,但还要要注意选择选择与自己产品符合的商标名,这样既能让消费者更容易记住,同时也会慢慢帮你扩大品牌影响力。

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一些存在了较长时间的“游戏规则”正面临着不得不改革的命运。为适应互联网引发的新形势,商标法的制度安排也出现了一些调整。但凡互联网上的商标法律问题,均与互联网的特点密不可分:虚拟性、全球性、非集中管理性。

虚拟性表现为:主体的虚拟,即网上主体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以伪装的身份出现;环境的虚拟,即网上的场景是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并非物理世界的客观存在,其中的天气、产品、山水等无一例外;社会关系的虚拟,无论是网上交友,还是谈判、做生意,在一定程度上能独立于现实世界。

此外,正是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完全控制网络空间。对于那些专门的电子商务提供者来讲,在网上使用商标是其商标使用的最主要方式;对于那些在离线状态下提供服务和商品的主体而言,网络上的商标使用仅仅构成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的部分证据。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商标权人除了将自己的商标用于电子商务外,还可将商标用于广告、超链接、搜索关键词和元标记中。

例如,商标权人可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他网站上做广告。网络用户只要轻轻点击这个商标标记,就会很快进入该商标所属公司的网站或者特定网页。众所周知,网上搜索是互联网提供的一种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其中搜索关键词和搜索结果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因此许多商标所有人会买下与其商标有关的搜索关键词,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信息能够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它被当作网站索引使用,以便于网络使用者搜索存有相关资料的网站。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作为元标记,可以帮助搜索引擎“扫到”自己的网站,借以增加网站的访问量。

另外,在互联网上使用商标,还可成为商标在使用中获得显著性及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据。在我国,“显著性”是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条件,而一个商标获得显著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商标使用”。

被异议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一、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首页);

二、评审材料目录;

三、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正文);

四、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被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五、商标不予注册决定原件及商标局寄送商标不予注册决定的信封;

六、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除商标不予注册决定原件及商标局寄送商标不予注册决定的信封外,其他材料均应提交一式两份。另外,申请人需要在提出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证据交原异议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副本及时送交原异议人,要求原异议人在收到不予注册复审答辩通知书以及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证据材料。


 

版权所有: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