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企业商标转让要经历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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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企业商标转让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0 08:33:31

决定商标生死的细节之一,通讯地址的变更常常网购的人都知道,下单时确认一下正确的收货地址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搬家了,在第一时间更改收货地址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地址错了,购买的货就可能送错地方而收不到,麻烦又误事。可是很多商标所有人,搬家后却常常忘记向商标局申请地址变更,不告诉商标局新的通讯地址。结果可能就是你这边还在热火朝天地推广着品牌,那边商标已经被撤销了,你的品牌变成了没有法律保护的未注册商标。

一般的情形是,在商标还没有注册时,当事人还是比较关心商标状态的,还会想着许昌商标注册证送达的事情,地址一般也是正确的。可是当商标注册证收到后,认为权利已经在手,就开始放心大胆地进行品牌推广。推广得越好,就越需要更大的厂房店面,搬家的次数也越多,地址变得越快。这时,如不及时变更商标档案上的地址,悲摧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也越大。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商标专用期十年到了,到商标局来申请续展了,却被告知这商标早就被撤销了;另一种是生意正做得热热闹闹,侵权函到了,才发现自己的商标早被撤销了,人家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了。无论哪种情形都很可怜,都是小过失导致的大损失。因为这一切发生的根本原因仅是少了一个细节:

没有到商标局变更地址,以致于没有收到商标局和商评委发出的撤销答辩通知书、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及各种裁定书,失去答辩的机会,丢掉后续法律救济的机会。那感觉似乎是“静悄悄的”,商标就被撤销了。事实是,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从来都不会不通知当事人就直接撤销注册商标的,目前采用的是书面通知方式,而且送达不到还会公告送达。如这样依然通知不到就没有办法了,只好在一方当事人“静悄悄”的情形下审理案件。虽然这并也并不代表一定会撤销没有“说话”的当事人的商标,但我们都知道说出自己的理由总是重要的。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中,不提交使用证据的话,商标一定会被撤销。借用最高人民法院的文字解释一下三年不使用的法条。

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不仅无法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妨碍他人注册、使用,从而影响商标制度的良好运转。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应当注意的是,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清理闲置商标,撤销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只要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的使用了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商标法律规定,则注册商标权利人已经尽到法律规定的使用义务,不宜认定注册商标违反该项规定。通俗一点说就是,只要提供最基础的合法使用证据,商标就不会因不使用而被撤销。但前提依然是提供了证据,如果根本就没有收到商标局要求提供证据的通知,当然也就不可能提供证据,当然也就不证明使用的事实,当然商标局只能撤销“没使用”的商标。

说实话,没有审查员能知道那些因为没有提交使用证据而被撤销的商标,有多少是一直使用了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的,有多少真是从来没使用过。反正每次我查询商标状态时,发现某商标是因为未提供证据而被撤销,心都为那个当事人疼一下。但我疼几下也没有用,重要的是商标所有人要明白:商标永远不是获准注册就万事大吉了,必要的维护是不可缺失的,切记及时续展,及时变更地址、当事人名称,及时查询商标状态。细节决定成败,在商标权利上也不例外。

2017年是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一年。在该背景下,今年全国两会上,知识产权也将成为议题。综合2016年知识产权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预计涉知识产权的议题如下。

1.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状况2016年7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该《意见》实施半年以来,各部门落实情况,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推进进程等将会备受关注。

2.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1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引发媒体广泛关注。近一个月来,媒体和业内人士纷纷解读其内容及其意义,引起舆论持续关注。此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如江苏省苏州市,于2008年推行专利和著作权综合管理模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自2015年以来首创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集中管理机构等,均取得了一定成果,舆论呼吁推广声较高。

3.“互联网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影响力已渗透到各行各业中,在国家“互联网”战略背景下,如何把工业时代的知识产权纳入到“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中备受舆论关注。当前,“互联网知识产权”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发展,二是加强保护,促进其发展。因此,今年全国两会上,“互联网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将会成为热点。

4.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举办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发布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共同倡议,在国际合作中取得突破,2017年注定会是深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一年。另外,在世界经济发展不景气,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如何切实保障中国企业走出去,将是当下相关部门遇到的难题。这一难题,也将促使该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的热点话题。

5.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2016年4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北京表示,将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当前中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日益凸显,舆论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不断增强。在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下,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作为基础性的工作,在落实一年多的情况下,将会引起舆论重点关注。

6.知识产权电商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各大电商平台频遭假货烦恼。此外,部分公司利用虚假投诉勒索淘宝商家的恶意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也给电商平台带来诸多麻烦。2月7日,阿里巴巴首次针对利用虚假投诉骚扰勒索淘宝商家的恶意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发布封杀令。杭州网卫科技有限公司因屡屡对商家进行虚假投诉,成为首个遭封杀对象。在电商平台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一部分的情况下,加强对电商知识产权的监管迫在眉睫,今年全国两会也将难以绕开此话题。

7.知识产权大数据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就是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大数据除人们平常接触较多的专利、商标等数据外,还有着更广泛的内容,就是知识产权应用的地方,都会产生知识产权的数据资源。近些年涌现了一批知识产权数据平台,由它们产生的大数据产业链以及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将会为人们提供更加便捷和舒适的知识产权服务,如何充分发挥它们的潜能,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服务将会成为知识产权数据发展的一种新模式。

8.专利转化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的专利数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在质量方面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核心专利的数量不多;二是专利的布局不合理。这两个问题一方面显示目前中国专利的竞争力不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核心专利,使得其转化率较低。在专利数量取得长足发展的这几年,提升专利转化效率是知识产权热点话题的“宠儿”。在2016年专利数量遥遥领先美日等国、《专利法》修订草案明确增加“专利的实施和运用”的背景下,如何提升专利的质量和转化率将会再度成为热点话题。

9.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系密切,同时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专利执法作为一种更便捷和高效的专利保护方式,在实践中创新主体和专利权人都会从中受益,因此专利行政执法备受欢迎。在加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背景下,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不仅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提升相关人员办事效率的重要保障。如何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将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议题。

10.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改革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动力越来越依靠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以凸显,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之间紧密相连。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改革进入公众视野,并逐渐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另外,在我国知识产权不断发展,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对知识产权提供司法保障的呼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显得迫在眉睫。

通用名称是指某类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包括行业内的规范名称和商业实践中约定俗成的别称、简称、俗称等。通用名称属于共用名称(commonterm),仅能标示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无法发挥类似商标那样指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如福尔马林是甲醛的通用名称、PDA是掌上电脑的通用名称。

正是通用名称这种共有财产的性质,使得消费者仅凭通用名称无法确定商品来源。通用名称如被少数经营者垄断,将大大增加消费者选购商品的搜索成本,因此世界各国法律均禁止将通用名称以许昌商标注册的形式私有化。新《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我国现行法律对通用名称的认定并无明文规定,法律实践中的认定依据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是同行业经营者约定俗成、普遍使用的名称和专家意见,三是专业工具书、辞书等公开出版物中记载的内容。

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独占性,同时又能激励竞争对手的一种制度。那么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一、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对授予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的排他独占权,并保护这种独占权不受侵权,侵权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了这种独占性,就使得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可以通过转让或实施生产取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这样才有继续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和物质条件,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据美国某研究单位统计,在美国的制药工业中,如果没有专利制度,至少会有60%的药品研制不出来,因为药品的研制需要高额的投入,而且周期也长,一般需要10年左右。

二、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保护投资的作用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新的投入,才能有新的突破。一项科技成果的取得需要经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复杂过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付出艰辛的劳动。因此,这种无形财产的流通需要法制化、规范化,使得知识产品的流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正是适应了这个需要。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确认成果属性,保障作出主要物质技术投入单位或个人充分享有由此所产生的合法权益,通过保护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等专属权利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投资企业的竞争优势,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并用法律正确规范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自觉尊重或被迫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使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使其有更多的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投向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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