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个人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联系我们

  • 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许昌个人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许昌个人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作者: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1 08:33:59

企业才可以注册商标吗?不仅仅是企业可以注册商标,个人、其他组织等,也可以注册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许昌商标注册。谁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并非谁都可以,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条件。比如需要有对应商品、服务;比如需要有相应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要有营业执照,个人需要个体户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1.注册商标可以拥有商标权保护;

2.注册商标可以增加无形资产;

3.注册商标可以提升品牌等。企业注册商标和个人注册商标规费一样吗?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注册商标,所需要缴纳的申请规费是一样的。纸质申请方式需要缴纳300元,网上申请方式需要缴纳270元,按照商标局公示收费标准收取。

商标是推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企业而言,许昌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等商标相关问题,都需要了解。商标注册作为保护商标的第一步,是打造品牌的首要条件,下面,小编为您详细报道国务院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文件。

国务院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请示》收悉。国务院同意关于办理商标变更、转让或者续展注册时不再附送原商标注册证的意见,但考虑到这一问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的修改,特批复如下:

一、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第二款修改为:“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以及有关变更证明各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受让人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五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

四、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自1995年5月15日起施行。

五、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但1998年11月1日前有效期满,而宽展期在1998年4月30日以前届满的,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仍按该条修改前的规定办理。本批复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由你局在1995年5月15日前发布。第三项、第五项由你局在1998年11月1日前发布。

国务院1995年5月15日,无论是商标注册、商标转让还是商标续展,所涉及的商标知识较为专业、广泛,因此很多企业都会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办公司。选择一家信誉高的知识产代办公司是成功代办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版权登记及专利申请的重要举措,为企业省去办理时间、金钱,提高知识产权办理速度。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专利已经成为创新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利武器,专利挖掘是一种赋于技巧的创造性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使科研成果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使科研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回报,那么企业在专利挖掘的时候应该如何做呢,下面有几个要点的建议,我们一起来看下:

1、以项目研究为导向进行专利挖掘企业在进行某一项技术攻关时,往往是以项目研究的形式开展的。以项目研究为导向,首先要明确项目要突破的技术难点和相对现有技术实现的所有功能,并将实现这一目的每个技术点进行细分,明确每个技术点的技术解决方案的实施路径。其次,将每个功能的技术要素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技术要素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是否符合专利的申请范围。

2、以问题为导向进行专利挖掘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产品质量上存在缺陷,或者用户体验感觉较差等,这些问题往往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企业可以这些问题收集、整理并分析,找出存在此类问题是技术瓶颈没有突破还是市场方向把握不准,而后在此基础采取头脑风暴方式进行讨论,厘清解决问题的方法、确定技术的创新点和保护方式,最后由企业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专利代理人综合市场、法律、技术等方面因素,筛选出最具价值并且适合企业发展的技术方案申报专利。

3、以竞争对手技术为导向进行专利挖掘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专利挖掘方面,更应重视竞争对手的技术研究方向,分析竞争对手专利挖掘和布局的重点,而后采取针对性的专利挖掘策略。企业在进入某一市场时,往往提前进行专利挖掘和布局,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主要竞争对手专利信息,了解竞争对手技术开发的市场布局重点,而后结合企业自身优势梳理创新点,进而挖掘出能很好保护自己产品技术并能限制竞争对手的专利。

以上三个建议是关于企业专利挖掘的建议要点,只要合理运用,每一件实用新型专利都能发挥出自身巨大的作用,帮助个人和企业赚取更高的利益。

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时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同时具备的两个法定条件,即:

第一、经营者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第二、经营者能够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并能够提供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时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同时具备的两个法定条件,即:

第一、经营者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第二、经营者能够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并能够提供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下面许昌商标注册公司从举证实务角度做一下要点阐述:

商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多所购进商品的商标应当尽到基本的商标权瑕疵审查义务。这种审查义务在经营者商标侵权免责时表现为经营者通过举证自己的审查义务已经尽到从而证明对商品侵权并不知悉。商标注册公司阐述司法实践中考量经营者是否尽到审查义务的关键点如下:

1、经营者的经营规模及品牌影响力。如果经营者经营规模较大,对此类经营者的管理应当更加规范,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经营者的进货规范化往往要求更为苛刻。

2、经营涉案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时间。经营者如果经营涉案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时间较长,则其应当知悉涉案商品的一些常见商标。

3、涉案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如果涉案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则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此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的真伪给予更高的真伪审查义务。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以上几点不需要均具备才会被认定为经营者已知悉所售商品存在侵权,但任何其中一项,如果经营者举证不当均有导致免责要求无法获得支持的风险。而就经营者的瑕疵审查义务举证要点而言,其实仍然是在围绕“合法取得”的证据而展开。

另外,实务中,商标权人为能够有效举证,有时会向经营者发出律师函或其他侵权告知函,警示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已经存在侵权。经营者如果置之不理,则如果情况属实,经营者的侵权赔偿责任无法免除。当然也有的商标权人为获得侵权赔偿而故意先不做侵权警示,而是在诉讼中直接要求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由此案件的焦点也将转为经营者能否“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义务方面。


 

版权所有: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